臺南市永康區私立上恩幼兒園109學年度收退費基準
施行日期:109年08月01日至110年07月31日止
一、本園幼兒之收退費依據「臺南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」辦理。
二、本園收托年齡為二足歲至未滿六足歲之兒童(採學齡制),收托方式為全日班。
三、教保活動起迄日: 第1學期自每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;第2學期自2月1日至7月31日。
四、家長應於入園手續完成2星期內繳納應繳之學雜費,另滿5歲學齡之幼兒學費15000由教育部補助,等政府撥款至本園後,再轉發家長,其他補助皆同。
五、園內幼童凡具以下資格,且提出相關證明即可申請減免費用。
(一)有介紹或被介紹來園就讀之幼兒者
(二)同ㄧ直系家庭同時2位幼兒一起就讀者
(三)新生幼兒就讀,贈送餐袋或書包(2選1)
(四)園所舉辦活動皆參加者(家長全勤獎)
六、本園各項收費如下:(無折扣前之收費)
收費項目 | 期間 | 2歲 (學齡) | 3歲 (學齡) | 4歲 (學齡) | 5歲 (學齡) | 備註 |
學費 | 一學期 | 15000 | 15000 | 15000 | 15000 | |
雜費 | 一個月 | 5770 | 4070 | 4070 | 3070 | 2歲本期學費收4870元 3-4歲本期學費收3070元 |
材料費 | 一個月 | 500 | 500 | 500 | 500 | |
活動費 | 一個月 | 380 | 380 | 380 | 380 | |
午餐費 | 一個月 | 850 | 850 | 850 | 850 | |
點心費 | 一個月 | 1200 | 1200 | 1200 | 1200 | |
學期收費總額 | 67200 | 57000 | 57000 | 51000 | ||
交通費 | 一個月 | 單趟800元 / 雙趟1600元 | 非補助項目/目前無此收費 | |||
延長照顧服務費 ■有收費 □未收費 | 一個月 | 3000 元 (為每月最高收費上限) 17:00開始收費,半小時50元,未達30分或1小時,以30分計或1小時計算 | 非補助項目 本學期服務本園家長17:00-17:30暫不收費 | |||
保險費 | 一學期 | 依公開招標決標之價格收取 | 非補助項目 | |||
校外教學費 | 每次 | 視實際情形與家長商訂 | 非補助項目 | |||
家長會費 | 本園未開辦 | 非補助項目 |
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應依前項規定之項目收取費用,不得任意編列收費項目向家長收取費用
七、退費基準:
(一)幼兒因故無法繼續就讀而離開教保服務機構者,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:
1、學費、雜費:
a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即提出無法就讀者,全數退還。
b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者,退還三分之二。
c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一,未逾學期三分之二者,退還三分之一。
d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二者,不予退費。
2、代辦費: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按未就讀月數比例退費;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按離
開教保服務機構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費;已製成成品者不予退費,並發還成品。
(二)辦理退費之基準日,應以幼兒實際離開教保服務機構日為準。
(三)依第一項規定退費時,應發給退費單據,並列明退費項目及數額。
八、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,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七日(含假日)以上者,按當
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還點心費、午餐費、交通費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。
九、因法定傳染病、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,強制停課日數連續達七日(含假日)以上者,
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還點心費、午餐費、交通費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。
十、國定假日、農曆除夕與春節假期連續達七日(含例假日、補假日及調整放假日)以上,點心費、午餐費、交通費等代辦項目,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採
事前扣除方式辦理。但辦理補課之調整放假日不予退費。
每學期收費標準請至全國教保資訊網查詢:(關鍵字搜索:上恩,搜索完並打開檢視即可查詢)
https://www.ece.moe.edu.tw/%e5%b9%bc%e5%85%92%e5%9c%92%e6%9f%a5%e8%a9%a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