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南市私立上恩幼兒園 新生入園 報名注意事項
中華民國 110 年 01 月 01日訂
一、報名資格:
(一)年滿二歲(當學年九月一日前)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,申請登記入園。
(二)原住民籍幼兒。
(三)外國人士持有居留證且居住本市,其子女年齡須符合前項規定。
二、入園優先條件及順序:
(一)直系兄弟姊妹現在園內就讀者(包含課後輔導班)。
(二)本園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。
(三)直系兄弟姊妹曾在園內就讀者(包含課後輔導班)。
三、新生入園登記日期及註冊時間:
(一)登記日期:每年 2月01日開始,額滿為止。
(二)註冊日期:於當年2月1日起,額滿為止。
*註冊完成同時領取新生入園注意事項。
四、各園應依下列事項辦理新生入園申請登記事宜:
(一)本園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之全園幼兒招收總人數150名,每班招收以1:15名
及1:8名額額,確實遵照幼兒教育及照顧法、本注意事項及相關法規之規定辦理,
不得超額招收。
(二)新生登記事宜,不得以委託方式進行,一律採幼兒監護人親自申請方式登記,作為錄
取新生入園之依據。
(三)幼兒登記人數未超過可招收名額時,應一律准其入園;如登記人數超過可招收名額
時,應本公平、公正、公開之原則,採抽籤方式決定之。
(四)辦理新生入園抽籤作業時,雙(多)胞胎幼兒可由家長自行決定是否合併為同一籤,
若雙(多)胞胎幼兒登記為同一籤,於可招收名額內被抽中時,均可入園就讀。若最
後剩餘正取名額被登記為同一籤之雙(多)胞胎幼兒抽中時,應依剩餘正取名額依序
錄取,超出可招收名額時則依序列為備取。